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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15号公告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》
来源:  |  发布时间:2014-7-15 17:02:30  | 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、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、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》,国家认监委制定了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》、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》、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》、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》(详见附件),现予发布。
上述4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201491日起实施,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11号公告发布的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同时废止。
为配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效实施,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实施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,在我委认证监管部备案后开展相关认证活动。
国家认监
201453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、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、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》,国家认监委制定了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》、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》、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》、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》(详见附件),现予发布。
上述4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201491日起实施,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11号公告发布的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同时废止。
为配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效实施,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实施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,在我委认证监管部备案后开展相关认证活动。

 

国家认监
20145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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